医药卫生最新立法与政策
动向宣贯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由于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年卫生部立法计划包括有5件法律为:精神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中医药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初级卫生保健法。
6件行政法规为: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条例、营养改善条例、放射损伤防治条例。
30件部门规章包括:卫生部非法人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业务主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管理办法,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修订)等。。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正确认识与理解。我单位受主管部门委托举办“医药卫生最新立法与政策动向宣贯培训活动。
一、普及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级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宣讲内容
1. 新法规解读及卫生立法规划介绍
2. 医疗服务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
3. 医疗机构知情同意书、病历的法律意义及质证问题
4.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
5. 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6. 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问题与赔偿标准的确定
7. 病人安全和医疗风险
8. 医疗机构药品、器械、输血等引发的特殊医疗纠纷司法审理实务
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
三、拟邀嘉宾
1、卫生部政策法规司
2、北京大学
3、卫生部《中国卫生法制》杂志社
四、研讨时间及地点
1、
2、研修费每人980元(含资料、培训等费用);
3、食宿费用自理(如需会务组安排依照宾馆标准收费);
研修班结业时为参加会的代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卫生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6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 010-62829443
传 真: 010-51655885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医药卫生最新立法与政策动向宣贯培训班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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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房 |
包房 □ |
与其他人合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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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考察 |
考察 □ |
不 考 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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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宝贵意见和具体要求 |
参会者签名并加盖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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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复印有效



位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