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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卫生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通知

2008-03-25 16:41:22  作者:  来源:卫生法制网
浏览次数:185  文字大小:【】【】【】  【发表评论

关于举办“卫生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0号文件)确定了依法行政的原则、目标和基本要求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

为加强对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各级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与健全各级卫生行政执法制度,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化与规范化,努力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及综合执法素质,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我单位受主管部门委托举办“卫生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欢迎各相关人员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各级卫生监督所(局)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拟邀嘉宾

本次培训班拟邀请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部《中国卫生法制》杂志社等单位专家、教授轮流授课。

三、培训内容:

  1、我国现阶段卫生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重点内容讲解;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解读及重点内容讲解;

  4、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5、医疗卫生工作监督执法中的若干问题;

  6、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疑难法律问题;

  7、卫生行政机关应诉技巧、严格履行举证责任;

  8、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行政许可操作实务分析;

  9、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的内部与外部监督机制;

  10、如何健全卫生行政执法奖励机制、评级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四、时间及地点

12008516日    上海

2、研修费每人980元(含资料、培训等费用);

3、食宿费用自理(如需会务组安排依照宾馆标准收费);

4、会议费汇至我处或报到时交齐。

研修班结业时为参加会的代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卫生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6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

电 话:010-51655885(同传真)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卫生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回执表

单位名称

 

 

 

邮编

 

 

 

 

联系人

 

参会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职 务

E--mail

 

 

 

 

 

 

 

 

 

 

 

 

 

 

 

 

 

 

是否包房

包房 

与其他人合住 

是否考察

考察 

     

您的宝贵意见和具体要求

 

参会者签名并加盖

单位公章

                   

此表复印有效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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