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和卫生部、湖北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从二00七年九月以来,我市卫生部门与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推进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工作中我们有如下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松滋市卫生局根据上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于八月和九月两次组织召开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行文下发《松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专门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其它相应餐饮卫生安全宣传资料三千余份,制作宣传展板4块,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次,对全市餐饮及其它食品行业进行宣传发动。为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局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工商、质监、农业、商务局等职能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职能联动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整治行动阶段,市卫生局先后组织两次专项督导检查,抽调责任心和技术性强的卫生执法人员,分成三个专班,对全市16个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行动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督导小组责令其在整治阶段加快进度,消除盲点,并下达督导意见书;与此同时,我们卫生部门先后两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乡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餐饮业整治的合理化建议。
2、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我们在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的同时,要求市卫生监督局和各乡镇卫生管理站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市卫生监督局从九月份以来将餐饮消费安全整治作为卫生监督工作中心来抓,精心布署,系统实施,对直管餐饮业单位管理责任到科,责任到人,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以保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整治活动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摸清全市餐饮业状况的基础上,对无证和卫生要求不达标的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确保监督覆盖率100%,整治合格率100%;对责任相对人宣传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见,对重点整治对象采取请进来的办法进行重点宣传和培训,全市共开展宣传培训会议21个,宣传培训对象1120余人次,为确保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切实解决当前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整治活动中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927人次,制发卫生监督文书2832份,其中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起,其中2起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销毁不合格食品原材料212公斤,专题报告松滋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联合行动的重大违法案件一起。通过对违法行动的重点打击,对其它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加强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按照松滋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布署,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渠道畅通,遇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我市卫生系统专项整治信息办公室放在松滋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管理站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必须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办公室将信息收集整理再上报省卫生厅、荆州市卫生监督局和松滋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共搜集卫生监督信息183条,上报省卫生厅信息5条,荆州市卫生监督局21条,松滋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17条。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1、全面调查我市餐饮行业现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我们在已有的卫生监督档案的基础上,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重新入户,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彻底清查摸底,内容为:餐饮单位地址、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状况、餐饮操作间及店堂内外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现状,我们共入户调查登记1067户餐饮单位,建立餐饮单位消费安全档案1067家。
2、突出重点,开展无证行为整治行动。通过摸底清查,专项整治前我市1067家餐饮单位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有713家,卫生许可证持有率为66.7%,重点表现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小型餐饮单位及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卫生许可证持有率低下,我们将上述食品卫生单位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内容,并每户确定二名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指导,对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违法使用禽畜制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监督,向每户餐饮单位下发“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公示栏”,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誉等级,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使餐饮单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拒不服从卫生监督管理的餐饮单位我们坚决予以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餐饮单位,我们请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部门联动方式,联合工商、城管、质监多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坚决打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共整治重点区域15个,通过整治行动使我市餐饮行业逐步步入规范化监管和良性运转轨道。
3、推行农村餐饮单位规范管理。农村食品卫生、特别是农村地区餐饮卫生管理一直是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难题,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餐饮规模小,卫生条件差,部分餐饮单位处于半营业状况,给的日常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结合本次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餐饮整治政策,争取市政府支持和当地乡镇政府配合,将部分不符合餐饮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关停餐饮业,劝其转换经营其它行业,对继续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必须对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彻底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本次整治,我市农村地区664家餐饮单位已经全部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发证率为100%。
4、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餐饮专项整治就是为了促进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市在今年初已经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我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本次行动,我市在餐饮行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的同时,其它食品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率也达到了100%,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专项整治工作成绩。
本次专项整治我们结合本市实际,一是将广大市民关心的四种“对象”作为重点,即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中小型餐饮业、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作为整治工作重点,从入户登记到限期整改验收全过程,严格按整治方案操作。二是把握四个100%“目标”重点,在卫生许可审查发证工作中,我们对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业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准入门槛,主动减免相关费用。通过本次全面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公示、加强对餐饮业违法使用禽畜制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措施,增强了餐饮业的信誉度,满足了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通过专项整治这项全新工作的开展和深入,逐步得到了餐饮业主的支持,现在绝大部分餐饮业主积极主动的邀请卫生监督员到店中进行指导,过去门难进,费难收,工作难开展的现象已成为历史。广大人民群众也切实的感受到了我市餐饮业面貌的可喜变化,通过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公示栏,知道了该餐饮单位信誉度,也知道当遇到食品卫生问题怎样进行举报和投诉,在消费过程中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更重要的是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不但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餐饮行业秩序,也提高了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卫生监督机制。
实施专项整治以来,我们体会到完成专项整治,有助于规范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具体体现有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卫生许可管理,当前我们既要执行卫生许可硬件条件,又要达到服务于经济建设,满足市场需求的目的,我们必须更换脑筋,在降低准入门槛基础上,增加监督频次,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二是规范“痕迹”管理,即监管与被监管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必须通过一系列执法文书记录反映,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我市餐饮消费安全监管已形成一证一书一帐一栏的工作格局(卫生许可证、责任承诺书、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卫生安全责任公示栏);三是规范其他行业管理,通过餐饮业安全整治带动饮用水、糕点、冷饮等其他行业的食品安全整治,促进我市食品卫生监管平衡发展。
本次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的整体提高,促进了餐饮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继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卫生监督力量,争取政府加大卫生监督投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严格卫生监督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卫生监督立体化网络和长效监督机制,保障松滋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松滋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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