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诊疗活动中构建起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青岛市卫生科技宣传馆担负着医学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医疗事故鉴定等职能,同时也是青岛市医学会和医师协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学会管理和医师维权自律等任务。在为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中,发现医患关系的负面影响是社会不稳定的一大因素。医患双方缺少信任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当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仅靠医疗行业是不行的,还需要医患双方取得更多的共识,尤其是要在全社会树立大卫生观,普及全民的卫生健康知识,增强医患共同承担医疗风险的意识,从理性认识上减少不该发生的不稳定因素。
1、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诱因分析
2005年6-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一般在20-3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5例左右,而赔偿的数额三级甲等医院一年一般在100万元左右。此外,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59.63%的医院发生过因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威胁院长人身安全;67.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61.48%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去世后,其家属在院内摆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发生了患者杀死医生的恶性事件。
2006年青岛市卫生系统共发生医疗纠纷130余起,受理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97例,定为医疗事故的27例,事故率为27.8%。其中一级医疗事故5例,二级医疗事故2例,三级医疗事故8例,四级医疗事故12例。按医院等级分类显示:三级医院发生医疗事故4例,二级医院9例,一级医院14例。按专业分类显示:妇产科7例,外科、骨科16例,内科2例,其他2例。
根据平时了解,三级医院有“花钱买平安”的情况出现,有许多纠纷或医疗差错是用“钱”摆平私了的。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例举殴打医务人员、在医院烧纸设灵堂的问题,在青岛市各大医院都发生过,而且每年都有几起发生,也曾有用刀杀死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
因此,在看到卫生事业发展的同时,对医患关系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对策,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使医务人员和患者在互相信任、加强沟通、扩大共识、增进相互理解中建立新型的医患关系,从而减少纠纷和医疗事故,促进医患和谐和社会稳定。
2、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的认识
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源自医学科学的特殊性。医学是关于人的生命的科学,是现有科学类别中最复杂、难度最大的一门学科。就目前人类所已经掌握的医学知识而言,尚不足全部生命知识的5%。正因为人类对生命知识的了解极其有限,极为贫乏,那么在这个基础上的建立起来的医疗体系,就必然是一个极不完善的系统,诊疗疾病的手段也必然是有缺陷的。事实上正如我们所知,许多疾病的病因目前并没有弄清楚;对许多疾病缺少有效的治疗方法。这些先天不足,决定了医疗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目前,对医疗卫生的特殊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2、1观念上出现了误区。医患之间的本质是委托关系,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而扭曲为买卖服务关系。患者误认为是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当其付了高额费用而得不到满意治疗效果时,就会产生怨恨、对立和冲突。卫生部问卷调查显示,有9.64%的医务人员认为医患关系是买卖服务关系。这个问题引起了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
2、2医疗机构的经营运作呈现出许多弊端。改革开放以来,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定位和理论指导都不够明确。同时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相对减少,许多医院在困境中自谋出路,出现了诱导就医等许多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这种经营运作模式显然是违背医疗卫生行业的宗旨及其内在规律的。
2、3作为特殊商品的药品的生产和流通完全按市场化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些医务人员在金钱诱惑面前违背职业道德,出现开大处方等问题,“看病贵”也因此而来。
2、4缺少良好的执业环境。患者希望就医方便、价廉、安全和药到病除,但由于缺乏医药卫生常识,经常发生不理解、不合作的问题。并经常采取“闹”和“告”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且经法院审理医疗案子中,坐在被告席上的医方,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进行的医生执业环境调查结果显示,认为良好的为7.1%,一般的为43.5%,较差的为37.3%,极差的为11.1%。对医生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调查显示,愿意子承父业的只有10.4%,不愿意的为63%。
2、5通过四年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比如“医疗事故”的概念,目前在医疗系统和法院之间仍有严重的理解歧义。特别是对实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争议较大。医患纠纷处理法规上的分歧和争议,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
2、6部分医务人员对获得的医学知识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患者的病情检查不细,对人命关天和生命的奥秘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也发生了一些不应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目前应特别注意的是在出现医疗差错或事故时,医务人员的不同看法、不同态度、不同声音也加剧了患方对所在医院及有关医生护士的仇恨。本来是正常范围内的诊疗,但由于治疗结果不好,有的患者被怂恿状告医院,结果是患者和医方都蒙受了损失。怂恿患者闹事的人,有的是别有用心,有的是学识上的浅薄和形而上学。当然也有的患者或家属是为捞一笔钱而大闹医院。
3、树立大卫生观是缓和医患关系的根本出路
大卫生观是政府责任型、社会协调发展型、全民参与型的卫生观。它的内涵是全民整体的健康。全民整体的健康是人们的期望,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天职。尤其是卫生部门在全民整体健康事业中负有特殊使命,医疗卫生行业在树立大卫生观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3、1 “看病难,看病贵”不是医疗卫生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但是“看不好病”则是医疗机构和医学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在一篇文章中也写到:“一个患者若能从医生那里得到积极的治疗,获得满意或过得去的疗效,那么排长队尚可忍耐,价钱贵些倒也值得。无奈现实常非如此。病人生病是带着“求”的心态投靠医院的,对于病人来说,“解决问题”可以化解所有的凄楚与痛苦。反之,医院解决不了问题,对于患者来说,恍若经历了一场弥天的作弄。”这些情景,在许多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例中,都能得到印证。
但是近几年年轻医师总体水平的下降不能不引起担忧。一是高学历高学位医学毕业生临床技能差和人格力量弱的问题。二是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严重缺失,许多医学生在毕业前实习中学到的临床知识和技能就很少,毕业后又未能在各个科室进行轮转,获得应有的知识,有的轮转时间较短走过场。三是相当一部分医学生对医学缺乏兴趣,没有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献身医学的决心。因此,如何培养出合格的医生,是解决“看好病”的关键。
3、2西方国家较早认识到传播和健康促进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此在传播学领域诞生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健康传播。健康传播这一概念的提出和研究始于美国。1971年前后,斯坦福大学开展了一项主题为预防心脏病的研究,被视为当代健康传播研究的起点。
只有人们更多了解和接触医学领域,才有利于大卫生观的形成,有利于对医学特殊性的深刻认识,才有利于正确对待疾病和治疗。
另外有些患者及家属盲目申请医疗技术鉴定,与缺乏医学知识有很大的关系。在许多纠纷中,医方明确告诉患者或家属,治疗是没有问题,但患方不相信医方,非要做医疗技术鉴定。其实,许多病例根本不能构成医疗事故。近年来,青岛市医学会每年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00起左右,定为医疗事故还不到30起,医疗事故鉴定率为26-28%。也就是说,有70%多的申请鉴定人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和金钱是交了学费。可见无知和偏见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大原因。解决这个问题的灵丹妙药就是医学知识的普及。
3、3主动沟通,多做工作,争取早日完善卫生法规。许多专家指出:目前医院面临生存和尽责的两难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没有一部法律对此做出规范和界定。虽然目前我国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不少,但比较零散,很难统一效力,而且存在相互脱节、矛盾的现象。特别对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建立统一标准,提供理性司法环境。卫生行业是个特殊行业,必须有统一和权威的法规,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医患双方进行约束和调整,并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统一标准。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与检察院、法院进行协调,建立罪与非罚的统一标准,不宜扩大刑法和民法通则的适用范围,从法规上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与公安和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多加沟通,让社会各界对医学的特殊性、复杂性、风险性有足够的认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理性的工作环境。
树立大卫生观是全民健康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目前缓和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树立大卫生观既是卫生行业的指导思想,也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方向和价值取向。医务工作者作为维护人民健康的卫士,要在全社会树立大卫生观的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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